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

社保五险代买、代缴公积金,工资薪酬代发、劳动合同代签、劳务派遣、人事外包等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首页 > 供应产品 > 代缴广东清远社保公司,代办清远五险一金,代理广东韶关社保中介
代缴广东清远社保公司,代办清远五险一金,代理广东韶关社保中介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产品: 浏览次数:8代缴广东清远社保公司,代办清远五险一金,代理广东韶关社保中介 
单价: 40.00元/个
最小起订量: 1 个
供货总量: 8888 个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3-12-18 09:57
  询价
详细信息
 代缴广东清远社保公司,代办清远五险一金,代理广东韶关社保中介

业务内容:员工退休金办理、办理女性生育待遇+津贴、工伤事故申报和报销、办理失业金业务、发工资薪酬、申报个税、代签劳动合同等等 咨询183 19444 4741 黄生

重新就业,需要办理失业金停发手续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续吗!

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取领金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后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失业后找到工作,试用期期间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HR如何快速解决员工问题买社保五险 + 处理五险待遇 + 工资发放等人事工作

全国业务:买社保五险 + 处理五险待遇 + 买公伿金 + 工资发放 + 劳务派遣用工 + 人力外包服务等

联系人: 骏伯黄生

办公电话:18319444741(V同)   QQ:2628459114    

骏伯人力集团——20年行业经验、全国95+分公司、外包300个城市业务

广东省分公司:广州(天河、番禺、增城),深圳,江门,湛江,佛山(南海,顺德、三水、禅城),珠海,中山,东莞,惠州,阳江,肇庆,汕头,河源,梅州,揭阳、潮州,汕尾,茂名,清远,韶关,云浮等。

 

原文链接:http://www.sksw.cc/chanpin/show-106234.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以上就是关于代缴广东清远社保公司,代办清远五险一金,代理广东韶关社保中介全部的内容,关注我们,带您了解更多相关内容。
询价单
0条  相关评论